【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宽带网络+健康乡村”应用试点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宽带网络+健康乡村”应用试点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宽带网络+健康乡村”应用试点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3] 190号)有关要求,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湖南省“宽带网络+健康乡村”应用试点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有效应用和巩固电信普遍服务与健康乡村建设等已有工作基础,推动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公益基金会等相关主体共同加强“宽带网络+健康乡村”建设,发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特点优势,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模式新颖、效果突出、群众欢迎的典型应用,探索可复制、可借鉴、可持续的湖南省“宽带网络+健康乡村”发展新模式,重点推进智能化医疗健康应用,持续提升农村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
二、试点内容
围绕远程医疗服务、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移动乡村巡诊、网络村医助手、网络村医教育培训、网络公共卫生防护等重点方向(详见附件1),鼓励各地、各单位开展一批“宽带网络+健康乡村”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光纤、4G、5G 及移动物联网等宽带网络效能,创新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乡村地区卫生健康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实现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模式创新。
三、步骤安排.
(一)申报。各单位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申报试点项目,鼓励地方政府、医疗卫生机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参与。以联合体方式申报时,需明确1家单位为牵头单位。申报单位须为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各单位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联合申报不超过6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申报单位需承诺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任务。各申报单位登录“‘宽带网络+健康乡村’应用试点注册管理系统”(http: //jkxc.3incloud.com),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
(二)推荐。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做好本地区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组织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连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两部门公章后报送,原则上每个市州至少推荐一个项目,最多不超过五个。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及联系医疗卫生机构、省级基础电信运营商可直接择优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请于推荐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命名方式为“市州/厅直单位-项目名称”)分别报送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通信管理局将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数量原则_上不超过20个。
(三)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遴选发布试点项目名单后,项目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试点项目建设,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评测,持续跟踪试点项目进展,监测项目应用成效。
(四)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对试点项目开展评价,评价方式包括专家评审、技术测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并依据评价结果发布典型试点项目名单(每个重点方向典型试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入围项目的30%),
四、有关事宜
(一)全省“宽带网络+健康乡村”应用试点工作由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并邀请相关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二)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强试点地区千兆光网、5G网络建设,实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宽带高速接入,支持当地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推出优惠资费政策。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宽带网络为试点地区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健康中国建设考核体系。
“宽带网络+健康乡村”应用试点项目(第一批)重点方向
一、远程医疗服务。帮扶医院和.上级医院依托千兆光网、5G等技术推动远程诊疗向基层定点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延伸,围绕乡村地区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以及“三区三州”等地区包虫病、先心病、结核病、大骨节病等多发疾病,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超声诊断、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在线培训等工作,提高规范化诊疗水平,确定相应的医疗质量管理机制。应用试点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网络服务质量、网络安全等方面达到《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2018] 25号)以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
预期目标:帮扶医院或上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接入网络的带宽不低于1000M,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系统接入网络的带宽不低于100M;远程医疗服务项目至少覆盖3种大病或地方病远程诊断,开展远程会诊不低于1000人次1年,开展远程培训不低于50次1年;探索数字技术提升大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智能化创新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可及性。
二、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乡村地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依托千兆光网、5G等宽带网络,运用云计算、大数据、隐私保护计算等技术,建立县城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优化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资源配置,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应用试点在运行机制、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网络服务质量、网络安全等方面达到《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国卫医发[2018] 26号)以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
预期目标:宽带网络覆盖县域医联体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牵头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接入网络的带宽不低于1000M,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入网络的带宽不低于100M;建成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县域内人口信息、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公共卫生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影像、心电、病理、检查检验结果实现共享互认;加强健康医疗信息在区域内互联互通共享,发挥数字技术在卫生资源均等化配置的创新作用。
三、移动乡村巡诊。帮扶医院、上级医院或其他单位依托5G网络、移动诊疗车构建移动巡诊工作站,结合远程诊疗设备、远程检验设备、智能辅助决策系统等,为乡村地区群众提供远程门诊、智能疾病筛查、智能检验检测、远程诊断、远程会诊等服务。应用试点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网络服务质量、网络安全等方面达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8] 25号)以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
预期目标:移动乡村巡诊车接入5G网络带宽达到50M以上,时延不超过100ms;移动巡诊服务项目覆盖至少3种重点疾病或慢性病的智能筛查、检验检测或远程治疗;对落地区域内行政村开展移动巡诊不少于2次1月,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依托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挖掘乡村巡诊场景中智能筛查、检验检测、远程治疗新应用,完善巡诊服务体系建设。
四、网络村医助手。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依托千兆光网、5G等宽带网络,结合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检测检验设备、健康检测设备、人工智能、语音识别、数字人等技术,协助乡村医生为乡村地区群众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智能检验检测、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中医干预等服务,重点做好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结核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网络化规范管理。应用试点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信息系统等方面达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8] 25号)、《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 44号)以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
预期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入网络的带宽不低于100M;试点区域内家庭医生网络签约达到各行政村全覆盖;面向村医的在线临床决策支持系统支持至少500种常见疾病的在线咨询,支持至少4种慢性病患者的网络规范化管理;加快探索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创新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数字化医疗服务。
五、网络村医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依托千兆光网、5G等宽带网络,结合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数字人等技术,构建网络化、数字化的村医医学教育培训系统,开展疑难杂症及重大疾病病例探讨交流,通过远程教育手段推广普及实用型适宜技术和药品。应用试点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信息系统等方面达到《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2018] 25号)以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
预期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入网络的带寬不低于100M;在试点区域面向村医提供覆盖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适宜技术等领域的教育培训课程库,开展远程教育培训不少于4次1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0日/年;拓展线上教育培训模式,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提升智能化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六、网络公共卫生防护。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依托千兆光网、5G等宽带网络,完善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感染、禽流感等传染病智能预警和远程医疗服务机制,基于多源数据及时掌握和动态分析疾病发生趋势及传染病疫情信息,开展传染病远程监测和防治,加强流行病智能监测和防控,提高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应用试点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信息技术保障等方面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要求。
预期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入网络的带宽建议不低于100M;试点区域内传染病智能监测与预警网络达到各行政村全覆盖,开展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1年;提高.乡村地区风险隐患智能预警能力,探索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新模式,提升县域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