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奖提名】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提名单位、提名专家: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湖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及要求
1.单位提名: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学科、本行业的优秀项目(团队、人选),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2.专家提名:湖南省内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提名本人熟悉专业领域的省杰出贡献奖人选1名,或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1项,省创新团队奖团队1项或者省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专家提名后,不作为完成人参与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同时,在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中应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回避。
3.提名要求: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要坚持正确导向,聚焦“四个面向”,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认真做好提名项目(团队、人选)择优遴选、提名材料审核把关等工作。提名项目突出四个方面: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行业、优势领域的成果,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的成果,青年科技人才牵头完成的成果,科技企业牵头完成的成果。
二、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授权(发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一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非财政资金经费资助的项目应当通过省级成果登记后提名。
3.前两个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4.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不作为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技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奖励委员会委员职务。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7.对于2021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示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
8.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
9.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10.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对直接经济效益进行独立核查,核查结果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
三、科研诚信责任要求
1.压实提名者责任。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对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实行信用管理,被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参照《湖南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并对相关责任提名者给予一定期限内暂停提名权的处理。
2.压实被提名者责任。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团队)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团队)第一完成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失信记录,并按《湖南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引》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在填写前应当认真研读提名指引中提名书的各填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通用项目的提名书,需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专用项目的提名书,根据保密要求,按照《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引》中的模板,填写提名书纸质材料,并按照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准备纸质附件材料。
五、提名公示要求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科技事务中心。
六、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规定做好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报送方式
1.专家提名的,须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由提名专家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2.单位提名的,须由提名单位出具正式提名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提名材料一起,由提名单位工作人员报送。
(二)提名材料
1.通用项目(团队、人选)
提名材料包括:(1)通用项目提名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通用项目提名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从系统中直接打印);(2)各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一式2份;(3)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要另加封皮,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4)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通用项目(团队、人选)提名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和创新团队奖候选团队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团队)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纸质提名书一并提交。
2.专用项目
专用项目由省科技事务中心统一受理。报送的提名材料包括:(1)专用项目提名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专用项目提名公示情况及结果,专用项目提名汇总表(含提名单位、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奖种类型及等级、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2)各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一式2份;(3)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以“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专用项目不得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填报,提名单位应认真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确保提名、填写、报送等环节国家秘密的安全。
七、提名时间安排
(一)为了保障网络提交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分类确定网络提交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并按要求做好网络提交工作,逾期系统无法提交。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的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下午17:00。
2.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学会、企业的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下午17:00。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专家提名的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下午17:00。
(二)提名项目(团队、人选)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请于2023年9月14日至15日报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根据以上时间安排,统筹做好系统填报、前置形式审查和公示等工作。
八、提名账号获取步骤
(一)单位提名
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按照提名单位名单,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生成提名单位管理账号和密码,并发至各提名单位;提名单位管理员通过账号登录系统生成本提名单位各奖种提名号,分配给申报的完成单位,在网络提交截止日期内进行项目提名。
(二)专家提名
提名前,由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箱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1,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