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长沙市烟花爆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专项扶持与奖补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长沙市烟花爆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专项扶持与奖补资金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烟花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导、支持和保障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市烟花爆竹产业转型提质升级。根据《长沙市“浏阳烟花爆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应急发〔2023〕3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长沙市“浏阳烟花爆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且拥有严格财务制度与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的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申报时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和组织不予奖补和扶持:
(一)发生过死亡一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受到过10万元及以上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的;
(三)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全市(全省)通报批评的。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1、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培育年产值超过5亿元的标杆企业或集团公司,按照申报时前两年内在企业收购、集约化经营累计完成投资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与奖补。
2、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环保重大生产技术研发和推广项目,按照申报时前两年内在技术研发和推广累计完成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与奖补。
3、解决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共性安全风险系统性防控的建设项目,按照申报时前两年内在项目建设和推广累计完成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与奖补。
4、分段式机械化优化再造等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水平的新设备推广使用和研发,按照项目申报时前两年内在技术研发和推广累计完成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与奖补。
5、提质升级传统烟花产品,促进安全、环保、创意的“城市烟花”等产品生产与开发,年度内单一品牌“城市烟花”产品销售额1亿元以上或者自主研发的单一产品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项目申报时前两年内在技术研发和推广累计完成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与奖补。
6、在国际、国家、国内重大节庆日活动和4A及以上景区承接多场焰火燃放业务,单场燃放金额超过100万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表彰的(荣誉授予单位应是政府机构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组织和团体),按照项目申报时前两年内燃放合同总金额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与奖补。
7、突出烟花爆竹创意产业发展,进行文化创新产品开发、开展文化保护传承和宣传推介活动、建设文化场馆等产生重大积极影响,推动烟花爆竹制作技艺、节庆民俗等列入国际、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的,按照项目申报时前两年内在创新产品开发、文化保护传承、宣传推介、场馆建设、非遗申报等方面累计完成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与奖补。
8、经市政府批准的须由本专项支持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扶持与奖补。
三、申报要求
创新资金重点支持有发展前景、科技实力强的企业,不撒“胡椒面”,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创新资金预算额度内,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优先选择对社会经济贡献大、服务就业人口多、创新引领作用强的申报项目。
项目申报时间只能在规划期即2020-2025年内,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申报项目只能获得一次市级专项资金支持。涉及的奖补额度、用地面积、工作日等用语规定均包含本数。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需要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单位情况、项目概要、申请资金);
2、2023年度长沙市烟花爆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3、项目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附件2);
5、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内容、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
6、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7、项目申报单位纳税证明复印件;
8、项目相关的证明性文件或成果性文件,如批准文件、验收文件或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科技鉴定、安全论证、购销合同等资料);
9、申报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项目相关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10、规定报送的项目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二份、需加盖公章,按申请报告、申请表、资质证明、承诺声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相关材料的顺序使用A4纸简装,有关证照、证书、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还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在线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申报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
2、申报流程: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175.6.47.153)填报项目资料。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在原平台已经注册审核通过的,需在新平台获取新密码,项目单位所在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入“项目申报”,按要求填报,将项目申报资料电子版及申报单位盖章后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并向项目单位所在县(市)应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市初审。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联合初审,形成初审意见,于2023年8月20日前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将联合行文和通过初审的项目纸质资料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财政局。
(三)部门复核。市应急管理局对县(市)提交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将复核合格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四)专家评审。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示。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党委会审定后,报请市人民政府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及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175.6.47.153)及长沙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cssafe.changsha.gov.cn)上公示。
(六)集中支付。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将资金拨至项目单位。
六、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打入黑名单,三年内不接受其资金申报。县(市)应急管理、财政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认真审查,虚假项目和不在支持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获得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向应急管理、财政部门报告本单位(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情况,加强内部管理,专项资金必须设置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对于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附件:
1.2023年度长沙市“浏阳烟花爆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真实性承诺声明
3.2023年度长沙市“浏阳烟花爆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docx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长沙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