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征集】湖南省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 〕27号)精神,请各市州局、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标准化试点示范申报工作,以试点示范项目为抓手,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报送各市州局,各市州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央在湘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直接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
(一)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高新技术企业、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
(二)其中,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已开展并通过验收,且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国家高新技术标准化等相关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未发生过违法、失信、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
2.申报主体应当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具备推进标准试点示范建设的专职标准化团队或人员,以及基础设施。
3.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标准试点示范经验。
(二)示范项目申报主体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示范项目应在全国、地区或行业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示范项目所属领域应为国家政策或产业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持范围。
3.试点期间主导或参与制定高新技术相关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4.有将先进企业、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需求。
三、试点示范工作任务
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任务如下:
(一)试点任务:创新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高新技术标准应用实施,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能力和主体地位,加强技术标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理论知识和重要标准的宣贯与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
(二)示范任务: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和固化试点期间取得各项经验和成果;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推进科技、标准、知识产权、产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建立创新体系;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建立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掌握各环节标准实施情况,对标准适用性及时进行验证评估,持续改进标准体系;加强试点示范项目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试点项目任务: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任务部署,聚焦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新能源汽车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开展标准试点工作。探索实践“科技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相同步”及“研发、知识产权和标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相关领域标准体系、提出标准化需求、制修订相关标准;采用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宣传、应用实施效果评估;加强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