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湖南省关于申报2023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贡献科普力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变换课题名称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报书正文不超过2000字,可以附带必要的文字、图片等附件资料。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
3.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
4.申报后补助项目的图书和视频作品,必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申报人取得版权登记证明。省科技厅有权根据需要,对提交的视频作品进行公益使用,或在政府网站用于科普教育。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支持方式,经费支持额度为每项不超过60万元(具体额度参见指南)。对于前资助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对于后补助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支出明细及佐证资料。项目立项后,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三、申报推荐方式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2.推荐方式。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申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推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以受理),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市州项目(不含省直管试点县市)由市州科技局会同市州财政局审核并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省直管试点县市项目由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厅委局和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等单位推荐的项目,由相关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申报后补助项目的图书和视频作品,申报单位线下报送至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与推荐文件一同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四、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8:00至7月28日17:30。
2.组织推荐。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于2023年8月7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7日
2023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申报指南
子专题一:“科润潇湘”——“领航”科普项目
1.三大科普活动
研究内容:根据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要求,结合湖南省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需要,策划组织实施具有地区特色和示范意义、参与性强的全省科技活动周活动,包含2023年湖南科技活动周启动式暨“科技潇湘行”、湖南科学之夜、湘科普“四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
考核指标: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湖南特色,兼具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贴近群众现实需求,开展相关活动组织和宣传报道。详见《关于征集2023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重大科普示范活动承办单位的通知》(湘科发〔2022〕137号)。
申报对象:已确定的2023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重大科普示范活动承办单位。详见《关于2023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重大科普示范活动承办单位的公示》。
资助方式:后补助。每项资助不超过60万元,每个活动支持1项。
2.两大科普赛事
(1)赛事组织
研究内容:根据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要求,策划组织和实施2023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预选赛暨湖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
考核指标:按照全国大赛要求,程序严谨规范,过程公开公正,比赛前后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赛事相关报道充分宣传造势。详见《关于征集2023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重大科普示范活动承办单位的通知》(湘科发〔2022〕137号)。
申报对象:已确定的2023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重大科普示范活动承办单位。详见《关于2023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重大科普示范活动承办单位的公示》。
资助方式:前资助(后补助)。每个赛事支持1项,每项资助不超过60万元。
(2)获奖作品奖补
研究内容:对两项赛事分别获得优秀奖以上的选手予以奖补。参赛报名要求及评选标准另行通知。
资助方式:后补助。资助金额按照获得奖项等次,单项不超过5万元,每个赛事总额不超过40万元。
3.全省“百优”科普作品评选
研究内容:开展全省“百优”科普作品评选暨第十二届湖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申报对象: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个人需要依托单位申报。
资助方式:后补助。图书和视频合计评选100部左右,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子专题二:“科润潇湘”——“博闻”项目
4.重大科技项目成果科普
研究内容:围绕近年来十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等重大科技项目取得的最新突破及最新成效,制作原创性科普作品,宣传普及项目成果成效,引导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
考核指标:制作科普作品不少于2篇(部)。作品形式包括科普图书或科普视频等,其中图书不少于1千字(以漫画形式进行科普化创作的可以不受字数限制)、发行量不低于1千册,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须在不少于2个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推广传播,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0万人次,开展不少于100人的线下推广2次以上。
申报对象:重大科技项目牵头承担单位。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个技术攻关项目支持不超过1项,共支持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5.“4+4科创工程”及在湘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果科普
研究内容:围绕在湘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四大实验室”(岳麓山实验室、湘江实验室、芙蓉实验室、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实验室>)、“四个重大科技设施”(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升级建设、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力能实验装置、航空发动机冰风洞装置)建设目标、重大意义和取得的科技成果,策划制作一批原创性的科普作品,提高公众对省重点打造的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认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科技创新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考核指标:制作科普作品不少于2篇(部)。作品形式包括科普图书或科普视频等,其中图书不少于1千字(以漫画形式进行科普化创作的可以不受字数限制)、发行量不低于1千册,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须在不少于2个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推广传播,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0万人次,开展不少于100人的线下推广2次以上。
申报对象:在湘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及“4+4科创工程”依托单位(牵头单位)。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个重点实验室或科创工程支持不超过1项,共支持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6.重大科技奖励成果科普
研究内容:获2021年湖南省科学技术奖中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科技成果一等奖项目的科普创制与宣传。
考核指标:制作科普作品不少于2篇(部)。作品形式包括科普图书或科普视频等,其中图书不少于1千字(以漫画形式进行科普化创作的可以不受字数限制)、发行量不低于1千册,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须在不少于2个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推广传播,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0万人次,开展不少于100人的线下推广2次以上。
申报对象:2021年湖南省科学技术奖中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奖单位或获奖人所在单位。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项奖励支持不超过1项,共支持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7.科技热点解读
7.1科技活动及政策法规宣传解读
研究内容: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的重大科普活动和实施的科技进步法等重大科技创新政策法规进行宣传解读,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落地。
考核指标:根据全年科普活动、科技政策法规宣传普及需求,制作相关视频、动画合计不低于2部、图文不少于5条,并在不少于3家视频平台及2家省以上媒体推广传播,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0万人次。
申报对象:湖南省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其他具备研究基础、技术条件和传播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资助方式:前资助。共支持不超过2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7.2突发公共事件科普解读
研究内容:即时响应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迅速组织行业专家,策划制作短视频、图文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科学解读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考核指标:根据应急科普需求即时制作相关的视频、动画合计不低于2部,图文不少于5条,并在不少于3家视频平台及2家省以上媒体推广传播,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0万人次,开展不少于100人的线下推广2次以上。
申报对象:湖南省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具备研究基础、技术条件和传播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资助方式:前资助。共支持不超过2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8.特色科普活动
研究内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针对本地本行业特点,开展本区域、本行业科技活动周系列科普活动。
考核指标:按照全国和湖南省科技活动周统一部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宣传展示、科普“四进”等。市州举办系列活动不少于10场次,直接参与人数不低于2万人,省、市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累计网络点击量不少于20万人次;省直单位、县市区举办系列活动不少于5场次,直接参与人数不低于1万人,省、市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累计网络点击量不少于5万人次。
申报对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直单位委托的科普活动组织单位。不支持个人申报。
资助方式:后补助。市州委托的科普活动每项资助额度10-15万元,省直单位、县市区委托的科普活动每项资助额度5-10万元,每个省直单位、市州、县市区支持不超过1项。共支持100项左右。
子专题三:“科润潇湘”——“浸润”项目
(一)研究内容
9.科技前沿科普
9.1人工智能科普
围绕人工智能的概念、目标、方法与进展,开展计算机视觉与感知智能、机器学习与计算智能、认知计算与类脑智能、无人系统与群体智能、人机共融与智能控制、智慧医疗、智慧交通、“人工智能+X”等内容的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9.2基因编辑技术科普
围绕基因编辑技术概念、基因编辑技术的兴起与发展、基因编辑相关技术的应用、基因编辑技术的利弊等内容,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9.3量子科技科普
围绕聚焦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精密测量等前沿科技和创新领域重大成果,深度解读量子科技在日常生活、医疗、科技等领域的科学原理,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9.4热点科幻作品科普解读
解读电影、图书等科幻作品中的科学知识,解答科幻作品中的科学疑问,连接科幻空间和现实世界,推动科学与艺术深度融合,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0.公共安全科普
10.1实验室安全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围绕实验室消防安全、药品安全、实验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水电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内容,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0.2安全生产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围绕安全生产相关的基本常识、安全标志、主要危险源、避险措施、现场急救知识等,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0.3网络安全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网络法律责任等内容,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0.4核医安全科普
根据科技部、应急管理部《“十四五”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围绕核医安全及救治系统,核医学安全、核医学应用、核医学救援与救治系列“核医+”等内容,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1.生命健康科普
11.1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指引要求,围绕呼吸道传染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传染病防控主要措施与手段、日常防护与治疗等内容,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1.2中医药科普
根据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挖掘阐释并推广普及中医药基础理论、治病防病和养生保健的方法等,围绕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提高全省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实现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内容,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1.3主动健康管理科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年规划纲要》,贯彻“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公民树立‘主动健康’的理念”,围绕人类发育与衰老规律、主动健康管理、健康生活方式、有效监测和干预、全民健康管理新模式等内容,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1.4重大慢性病防控科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指引要求,围绕重大慢性病的发病机制、高危因素、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诊断与治疗、危险因素控制等内容,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1.5肿瘤基本知识科普
根据“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健康中国建设战略主题,围绕肿瘤患者及周边人群的健康生活和健康服务优化管理,健康生活行为塑造、恶性肿瘤早筛早诊、恶性肿瘤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内容,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2.农业领域科普
围绕土地利用、农作物种植、农业机械使用、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应用等农技知识开展科普,有针对性的将农业先进科技与湖南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相融合,积极探索文化产业与农业科技深度融合的农业科普创作新模式,帮助群众了解掌握现代农业科学知识,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13.人文生态科普
13.1碳达峰、碳中和科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健康生活”“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开展“双碳”目标下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城镇人居环境安全性、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城镇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大气污染控制与治理等方面的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3.2水资源研究和利用领域科普
围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海绵城市建设、水资源高效利用等内容,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3.3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指引要求,围绕省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大湖南非遗传播广度,深化保护工作者、传承人及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认知,强化非遗保护传承力度,展示非遗技艺背后的科学原理,开展相关科学技术普及研究与宣传工作。
13.4智能科技适老化科普
围绕交通出行、网络通信、看病就医、安全应急、金融理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餐饮购物等高频应用场景,面向老年人普及智能技术应用和生活常识,帮助“银发族”解决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提升老年人信息素养和数字技能,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二)考核指标
不少于1篇(部)科普作品,作品形式包括科普图书或科普视频等,其中图书不少于1千字(以漫画形式进行科普化创作的可以不受字数限制)、发行量不低于1千册,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须在不少于3个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推广传播,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开展不少于100人的线下推广2次以上。
(三)申报对象
在相关领域具备研究基础和技术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四)资助方式
后补助。择优立项,立项数量视申报情况确定,每个方向立项项目中给予经费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子专题四:“科润潇湘”——“弘扬”项目
14.“科技湘军”科学家精神传播
研究内容:围绕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开展科学精神与家国情怀、科学精神与科学成就、科学精神与科学文化、著名科学家故事、身边的科学家等方面的科普研究与实践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将“科技湘军”的旗帜立起来,品牌响起来、动力强起来。
考核指标:制作传播“科技湘军”科学家精神的视频不少于2部,在省内主流媒体平台上推广,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0万次。
申报对象:湖南省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其他具备研究基础、技术条件和传播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资助方式:后补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4项。
子专题五:“科润潇湘”——“培源”项目
15.科普志愿者培训
研究内容:面向省内各行业、各领域不同层次的科普工作者开展职业培训、技能培训,并在培训实施中开展科普工作者培训标准化的研究,形成落地性强的行业标准。
申报对象:从事科普研究且开展科普培训工作3年以上的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其他具备技术条件和培训经验的科普场地所在单位。
考核指标:培训总方案1份,主题方案不少于3份,组织线下培训学时不少于24学时,参培人数不少于100人,培训考核合格率超过90%。组织开展培训后实操不少于10小时。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4项。
16.科普教育“双走进”
16.1校地融合科普活动
研究内容:贯彻《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双减” 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双走进”工作的意见》,支持科普基地、科技场馆、城市公园等科普场地依据地域特色开展面向中小学校的科普活动。
申报对象:湖南省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其他具备研究基础、技术条件和传播平台的科普场地所在单位。
考核要求:策划具有可复制性的校内流动科普展,完成子专题大纲编制,全套展板设计,配套标本(展品)采集,讲解词编写。选择有示范性的试点学校,策划实施校地融合科普展1个以上,制作展板不少于30版,展出展品不少于20件,培训校内小讲解员不少于10人,参观学生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拍摄制作流动展览宣传片1部。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4项。
16.2科普课程体系开发与实践
研究内容: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双走进”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实施方案》指引要求,开发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宇宙与空间科学等科普课程、科普读物、科普教材,推进新课标改革,提升学科核心素养,提升中小学教师科普技能,助力国家“双减”。
申报对象:湖南省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其他具备研究基础、技术条件和传播平台的科普场地所在单位。
考核要求:开发针对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宇宙与空间科学等领域和某特定学龄的配套科学教育课程1套,其中包括教师用书、教具、学生用书、学具、课程效果评价表,以及配套的科普读物、视频等。实施课时不少于60学时,参与学生人数不少于200人。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4项。
17.科普研学线路开发
研究内容: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的决策部署,整合湖南科普资源,强化旅游产业科技元素,开发科普主题研学旅游线路,制作活动宣传视频,吸引国内外游客赴湘研学旅行,推动科技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助力第二届省旅游发展大会顺利召开。
考核要求:围绕当地科普旅游资源,开发不少于3条科普研学线路,编印发布《科普研学线路手册》(地图),配套解说词、导游手册、安全指南等,设计制作不少于2部科普视频,并在不少于3个省以上平台播放,总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4项。
以上项目所作书籍和视频等作品均需对其拥有自主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作品的创意及素材均为原创。同意主办方对本作品的无偿播放。在评选工作前后出现任何纠纷,将由本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
附件:湖南省“百优”科普作品申报要求
附件
湖南省“百优”科普作品申报要求
1.优秀科普图书申报要求
(1)科普图书应是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
(2)丛书(或系列图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或系列图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3)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4)科普作品应知识产权清晰,不存在版权争议,符合版权法的有关规定,均需提供证明附件;
(5)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6)以往被评为全省优秀科普作品的,不得参评。
2.优秀科普微视频申报要求
(1)科普微视频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2)作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和趣味性,能够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3)时长应在2~5分钟,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微视频大小为100~300兆。
(4)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应为原创,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5)科普微视频作品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视频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
(6)科普作品应知识产权清晰,不存在版权争议,符合版权法的有关规定,均需提供证明附件;
(7)以往被评为全省优秀科普视频的,不得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