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水平,做强做大数字产业,持续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做强做大数字产业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0〕47号)、《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3〕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湖南省2023年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产业培育项目
1、引进全球和国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项目;
2、省级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和50强软件企业产业项目;
3、省级“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
4、省级5G典型应用场景项目,数字湖南十大应用场景建设典型案例项目;
(二)研发创新项目
5、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
6、获得创造性信息技术发明专利并实现产业化项目;
7、重点软件领域关键技术产品攻关项目;
8、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标杆项目;
(三)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9、数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0、工业信息安全建设项目;
(四)奖励项目
11、首次进入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百强企业奖励;
12、软件和信息服务盈利企业营收首次突破奖励;
13、国家级和省级数字产业类试点示范奖励(含工信部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项目、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深度行典型案例、省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案例等);
14、两化融合贯标认定奖励项目;
15、国家级和省级数字产业专业大赛或评选获奖企业奖励;
16、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数字技术领域标准奖励;
17、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的经营主体,并符合《申报指南》中各类别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所申报的项目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有下列任一情形:
1、已获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奖励类除外);
2、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从省工信厅获得补助类项目资金的单位;
3、已申报2023年省工信厅其他类别专项资金的单位(奖励类除外);
4、2022年已获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奖励类除外);
5、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单位,绩效评价未完成的单位(有未完工的项目、绩效评价未上报或处于整改状态);
6、已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单位;
(三)软件企业应按要求在工信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xxcyqiye.miit.gov.cn/)注册并填报软件产业统计数据(已注册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构成
1、专项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2、出具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3);
3、《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详见附件1);
以上纸质材料,A4大小,正反面打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附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简装)。除上报纸质材料之外,还需按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提供相应的附件资料。
(二)纸质文件上报要求
各市州及财政省直管县(市)需将专项资金申请文件、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5)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厅各1份(纸质和电子版),同时将所有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报省工信厅1份(每一项目申报材料中的《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须加盖负责推荐的工信与财政部门公章)。
四、申报事项
(一)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1、中央在湘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项目原则上由单位所属地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2、市州项目经市州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及项目汇总表上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3、财政省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推荐上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申报文件同时抄送所在市州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非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统一由市州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上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二)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两者缺一不可。
网上申报:项目单位须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上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和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扫描件),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必须在申报时限内完成网上审核,并上传专项资金申请文件、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资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网上申报以报送到省工信厅审核环节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企业向所在地市州、县市区申报的截止时间以当地工信部门要求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遴选。项目申报资料是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企业要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数据准确性负责,申报资料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在申报资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由委托授权人签名的,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相关授权文书。各地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要深入基层摸清企业现有基础和项目实施现状,组织推荐一批切合产业发展趋势、技术水平高,对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制造强省建设有较强支撑作用,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
(二)突出特色。各地组织申报项目时,在申报领域内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区域特色,体现产业导向。
(三)严格把关。各地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要履职尽责,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审查,各申报主体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具体负责。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填报企业总产值、营业收入(营业额)、商品销售额、应交税收和从业总人数等生产经营指标,应与报送统计、税务等部门的数据保持一致,超出正常误差者,不能获得资金支持。
(二)任何单位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重复申报项目。如发现企业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按程序申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政策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进行任何推销。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或进行推销的,请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及当地相关部门举报。
附件:1.2023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4.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编制要点
5.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6.申报材料模板
7.市州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附件1-7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