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人才补贴汇总_长沙人才补贴申报对象及奖补项目
(一)产业领军人才
产业领军人才,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对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推动作用或带来重大经济效益,且达到A、B、C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
1.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奖励。新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人的奖励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给予最高200平方米/人的全额购房补贴。
2.人才贡献奖励。产业领军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3.租房补贴。新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入区过渡期(两年)内,可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国际人公寓或人才公寓。对人才公寓不能及时解决需求而自行租赁住房的,可按最高5000元/月(A类)、4000元/月(B 类)、3200元/月(C 类)的租金补贴标准,享受最长12个月的租房补贴。
4.父母康养补贴。人才在长沙经开区企业全职工作期间,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年满60周岁并入住省内养老机构的,按每位老人1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康养补贴,期限五年。
5.企业吸纳人才配偶社保补贴。对吸纳产业领军人才配偶就业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人的社保补贴。
6.子女学费补助。产业领军人才属于海外人才的,其子女就读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人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位人才最高10万元学费补助。
7.项目支持。产业领军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在长沙经开区设立登记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后,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以下支持:
(1)场地支持。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给予三年累计最高90万元租赁补贴;购置生产经营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购置补贴。
(2)项目扶持。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干部人事人才局另行通知)。
(3)地方贡献奖励。新创办企业前三年,按当年产生地方贡献区县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年。
(4)升高入规奖励。新创办企业三年内成长壮大为规模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三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免申即享)。(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另行通知)。
(5)贷款利息补贴。新创办企业获得“优才贷”等银行贷款的,按贷款利息给予最高30万元/年的补贴,期限三年。
8.企业引才奖励。对新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的企业,给予以下奖励:
(1)全职引进,给予企业200万元/人(国际产业领军人才)、100万元/人(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50万元/人(省级产业领军人才)的引才奖励,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柔性引进的,按企业实际支付人才相关报酬的30%(海外人才按5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年。
9.中介奖励。对为企业全职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的中介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引才奖励,每家机构不超过100万元/年。
(二)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
紧缺急需人才,指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企业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达到D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
骨干人才,指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企业中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达到E类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
1.入选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奖励。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人的奖励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购房补贴。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购买此套房产前无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购房记录)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3.人才贡献奖励。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4.租房补贴。新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入区过渡期(两年)内,可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国际人公寓或人才公寓。对人才公寓不能及时解决需求而自行租赁住房的,可按最高3000元/月、1000元/月的租金补贴标准,享受最长12个月的租房补贴。
5.企业吸纳人才配偶社保补贴。对吸纳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配偶就业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人、1万元/人的社保补贴。
6.子女学费补助。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属于海外人才的,其子女就读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人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位人才最高10万元学费补助。
7.项目支持。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在长沙经开区设立登记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后,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以下支持:
(1)项目扶持。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6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干部人事人才局另行通知)。
(2)贷款利息补贴。新创办企业获得“优才贷”等银行贷款的,按贷款利息给予最高20万元/年的补贴,期限三年。
8.企业引才奖励。对新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企业,给予以下奖励:
(1)全职引进,给予企业1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柔性引进的,按企业实际支付人才相关报酬的30%(海外人才按5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年。
9.中介奖励。对为企业全职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的中介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人、2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机构不超过50万元/年。
(三)优秀青年人才
优秀青年人才,指45周岁(含)以下的博士、35周岁以下(含)的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博士: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新引进博士在区工作6个月以上的,可直接认定为骨干人才,即同等享受骨干人才的人才贡献奖励、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子女学费补助、项目支持。
1.新引进博士生活补贴。新引进博士,且符合《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博士需求目录》(来长沙经开区创办企业的,可不受《目录》相关要求限制,但应在所创办企业全职工作一年(含)以上)的,按1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连续五年共计60万元的生活补贴。
2.新引进硕士购房补贴。
(1)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购买此套房产前无长沙县购房记录)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2)新引进硕士属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所高校、“双一流”高校中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购买此套房产前无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购房记录)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3.硕士新创办企业项目扶持。硕士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在长沙经开区设立登记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后,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以下支持:
(1)场地支持。给予连续三年累计最高60万元的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
(2)项目扶持。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干部人事人才局另行通知)。
4.大学生实习补贴。对来长沙经开区企业实习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最高3000元/人的实习补贴。(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干部人事人才局另行通知)。
5.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对企业新引进毕业两年内且在长落户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每人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期限两年。
(四)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人才
优秀工程师,指获得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工匠人才,指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
1.工程师配套奖励。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工作满一年后,按照市级奖励的50%给予最高5000元/人的配套奖励。
2.购房补贴。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正高级、副高级工程师,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购买此套房产前无长沙县购房记录)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3.技能工匠生活补贴。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的紧缺工种(参见《长沙经开区2022年度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需求目录》)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工作满一年后,分别给予高级技师10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拨付。
4.技能工匠引育补贴。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的紧缺工种(参见《长沙经开区2022年度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需求目录》)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工作满一年后,按高级技师2000元/人、技师1000元/人、高级工500元/人一次性给予企业引育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年。
5.技能大赛配套奖励。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奖励的,授予“星沙工匠”荣誉称号,并按上级奖励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人的配套奖励。
6.培训补助。根据《长沙经开区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需求目录》开展培训的技职院校或培训机构,技能人才培训合格后在企业工作满6个月的,给予技职院校或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培训补助,每家院校或机构不超过20万元/年。
7.人才贡献奖励。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