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定】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休闲农业主园星级评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休闲农业主园星级评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休闲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休闲农业庄园星级评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14号以及《湖南省休闲农业庄园星级评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湘农发〔2021〕2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星级农庄评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对已认定为省三星级以上(含)的休闲农业庄园实行全面运行监测,同时结合运行监测淘汰情况和各地休闲农业庄园建设实际情况,新评定一批星级农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安排
(一)运行监测工作。5月31日前,已评定为湖南省星级农庄的企业,按照《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运行监测自查报告。拟晋升星级的企业,可将星级农庄运行监测自查报告和申报评定材料合并提交。
(二)星级评定工作。5月31日前,拟新评定星级的企业,按《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料上报要求
(一)上报方式。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企业(休闲农庄)提交的星级农庄运行监测自查报告或申报评定材料,于5月31日前完成线上填报。6月1日起将关闭填报通道,不得再行填报或修改,6月5日前按照要求提交星级农庄运行监测自查报告或申报评定纸质材料一份。
(二)企业(农庄)更名。星级农庄更改企业(农庄)名称,应出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等更名材料,按管理权限由各级农业农村厅(局)在运行监测时予以审核确认。
(三)否决事项。2022年1月1日至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交运行监测真实性审核报告和星级评定推荐文件时,各企业(休闲农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取消星级资格或不得列为推荐评定对象:
1.《办法》规定的相关否决条款;
2.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理;
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社会治安案件或重大安全事故;
4.发生偷税漏税、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5.发生"黄赌毒"案件;
6.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监测评定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开展星级农庄运行监测和申报评定,是落实市委乡村振兴的重要决策部署﹐提升我市星级休闲农业庄园整体形象,打造休闲农业品牌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休闲农业企业要高度重视省级星级农庄运行监测和申报评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星级评定和运行监测工作。
(二)积极宣传发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星级农庄运行监测和星级评定,扩大政策知晓范围,确保对省三星级以上(含)星级农庄运行监测全覆盖。要组织政策宣讲,指导星级农庄按程序规范申报。
(三)严明工作纪律。两年一度的星级休闲农庄运行监测与申报评定是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4.pdf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