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的通知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洪山管理局,青竹湖生态科技(产业)园管委会,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委、区政府拟开展2022年度经济发展奖励兑现工作,现将奖励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22年度符合《关于印发〈长沙市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发〔2020]8号)文件要求的企业。
2、2022年度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开福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开政办发〔2021] 1号)文件要求的企业。
3、区委、区政府以“一事一议”方式批示或签署相关文件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1、经济发展奖励类。申报对象按要求将《2022年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承诺书及其申报资料,提交至所在街道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相关部门单位审查(金霞经开区范围内企业向捞刀河、秀峰、青竹湖、沙坪街道或金霞保税物流中心上报,经初审后,报送至园区产业发展局),依据《长沙市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开福区惠企政策服务专员名单》确定的各奖项负责单位汇总填报《2022年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申报情况汇总表》,并进行解释和审核。
2、免申即享条款。依据《开福区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和《长沙市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长沙市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中第四章发展贡献奖第十二条高管人才奖第4款、第十四条服务业发展奖第1款等9个条款实施免申即享,通过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由各区直部门直接认定填报《2022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免申即享奖项汇总表》表格,符合政策的企业免于申报材料(涉及金霞经开区范围内企业的,由各区直部门认定后标注出园区企业,区发改局汇总后移交园区产业发展局按程序审定)。
3、“一事一议”类。申报对象按要求将《2022年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承诺书及其申报资料,提交至各分管区直部门审查(金霞经开区范围内企业向捞刀河、秀峰、青竹湖、沙坪街道或金霞保税物流中心上报,经初审后,报送至园区产业发展局),审查通过后由各分管区直部门填报《2022年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申报情况汇总表》,并提供“一事一议”相关协议复印件。
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条款。申报对象按要求将《2022年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申报登记表》、承诺书及其申报资料,提交至所在街道初审后,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开福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由相关区直部门审核后,报区工信局,经区工信局汇总审核后形成汇总意见,由区工信局牵头兑付。
三、申报要求
1、“一事一议”及《长沙市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有关奖项兑现,《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由奖项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31日(周三)前报区发改局发展规划科(区政府二办北119办公室),电子档同步发送至邮箱kffgijldx@163.com。
2、《关于加快推进开福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奖项兑现,《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由奖项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31日(周三)前报区工信局(区政府一办307办公室),电子档同步发送至邮箱281471524@qq.com。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表格提示填写申报登记表、承诺书、申报情况汇总表,严格按照申报时间及申报程序要求报审,逾期不予受理。
4、请区直各分管部门对初审材料认真把关,并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保存好申报材料备查。注重统筹项目筛选、申报、审核,对负责奖项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逾期不予申报。
5、原则上申报的单个奖项金额在0.1万元以上。以上申报文件内,同类型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6、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及对标省、市做法要求,《长沙市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第六章创新提质奖第二十六条专利版权补贴奖第1款取消兑现。
7、《长沙市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第四章发展贡献奖第十一条区级贡献奖第1款中对企业类型的限制条件同样适用于第十一条第2款。
8、对符合国家“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分别由区或园区参考省市奖励标准一事一议研究后给予奖励。
9、《长沙市开福区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开发〔202038号)为暂行办法,此次开展2022年经济发展奖励集中兑现后,该文件将不再作为后续奖励兑现依据(8号文部分招商条款分年度未执行完毕的将依据原条款继续执行),后续奖励兑现以新制定的文件为准。
10、企业进行奖励申报视为认同并接受文件规定的约束条款,如有违反须退还已享受的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