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造】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产业局、乡镇(街道),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申报的通知》(湘工信投资〔2023〕151号)、《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湘财企〔2017〕17号)、《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湘经信投资〔2017〕616号)文件精神,现就落实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省内设立独立核算并纳入最小法人统计的子、分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
2. 企业2022年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比2021年增长10万元及以上。企业某一年度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包括当年实际入库数和根据国家缓税政策享受缓缴的部分。
3. 企业2022年有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由工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完工评价审核并出具了完工评价报告,经第三方机构核定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
4.对于2020年、2021年完工并且做了完工评价的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企业符合符合前述第2条税收增量要求,且未达到奖补额度上限的,可继续申报2022年技术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奖补额度上限是指, 单个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3年内累计可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和10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获得奖补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程序
(一)本次需要做完工评价的企业:各有关企业按照《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提交申报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局产业发展科209室,申报材料如下:
1.《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批复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可不提供);
5.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复印件、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6.企业出具信用承诺,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7.其他有关材料。
(二)我局对申请完工评价的企业和项目情况进行初审,并将于2023年5月中旬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完工评价并编制《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
(三)前期已经通过技改项目完工评价的企业:申报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23年5月30日以前报市工信局产业发展科209室,申报材料如下:
1.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见附件1);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明(签字并盖章,格式见附件2)
(四)我局将联合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奖补资金进行审核,并填写《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审核表》,联合行文上报。
附件:
1.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申请表
2.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明
3.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审核表
4.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汇总表
5.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6.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rar
宁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