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定】关于申报芙蓉区软件产业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芙蓉区软件产业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根据《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芙办发〔2020〕3号)以及《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芙政办发〔2020〕18号)要求,针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内已启动实施的软件产业化项目,组织参与申报评选芙蓉区软件产业化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规定及入驻芙蓉区软件产业集聚区(国金中心集聚区、朝阳集聚区、湘域中央集聚区、三湘南湖聚集区、凯德聚集区、隆平集聚区)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业)企业(机构)。
二、申报标准
(一)项目要求
1、技术含金量高;
2、产能带动作用大;
3、产业链覆盖广;
4、示范性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优势,具有一个Ⅰ类知识产权1个以上(含)或者Ⅱ类知识产权5个以上(含);
2、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2021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3、具有一定的研发投入能力,且2021年度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年度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含)的,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年度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上(不含)—2亿元(含)的,年度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4%;年度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上年度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4、纳入研发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统计数据不能为0;
5、往年已获评未结题的区软件产业化示范项目所在企业不再参与评选。
三、申报时间
企业以科技项目形式组织申报,企业所在街道(园、局)负责项目初审与推荐。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5月6日下午17点。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选
委托科技服务机构或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择优评选原则进行会审,确定入选项目。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一式三份纸质(A4纸双面打,胶装成册,含相关附件)申报形式,并提交申报资料扫描件一份;
2、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财务报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知识产权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其他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以及统计报表(规上企业提供)、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成果转化用户单位意见、成果转化销售合同与发票、其他资质证明等,附件材料为扫描件。
长沙市芙蓉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