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改局、财政局,各国家级园区服务业牵头单位、财政局,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就服〔2023)103号,以下简称《省申报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申报通知》中明确的支持重点,分别按补助类、奖励类进行申报,申报条件分别为:
(一)补助类项目。项目已纳入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省级项目储备库;符合项目信息比对要求,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安排;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项目及其资料客观真实有效。
(二)奖励类企业。2022年度首次获评或通过复核的国家5A级省内物流企业,获评国家零担运输、无车承运、冷链运输和多式联运前100强的省内企业,经相关国家部门或权威组织发文确认;2021年、2022年新获批的生物医药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2023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对应的汇总表(见《省申报通知》中附件1、2-1、2-2)。
(二)组织申报单位,需报送联合请示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见《省申报通知》中附件2-1、2-2)、申报承诺函(见《省申报通知》中附件3)、2023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申报项目现场核实情况表(见附件2)等。请示文件中应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区(县、市、园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申报程序
(一)补助类项目
1.储备库项目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包括中央在湘单位、省属单位项目)。
2.各-区县(市〉发改局、各国家级园区服务业牵头单位会同同级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实地查看,认真核定投资进度,核实项目用地、规划、施工许可“三证”真实性,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需出具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经审核合格后,联合行文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申报。
(二)奖励类企业
物流龙头企业、生物医药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由所在地发改、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23年2月27日前,组织申报单位将请示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文件电子版及项目申请材料等附件(一式四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管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合理设置项自绩效目标,并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质量及扶持项目实施情况,与今后的项目资金扶持挂钩。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