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湖南省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省级数字产业园,有关机构和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强基赋能作用,深入开展“智赋万企”行动,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安排,省工信厅组织开展2023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建或今年一季度前开工的“数字新基建”重点项目,包括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含数据中心)、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7大领域,项目原则上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
二、征集条件
1、项目原则上计划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
2、项目符合相应领域属性和国家产业政策,在技术创新、产业应用、数字赋能方面具有示范性。
3、已列为往届全省“数字新基建”100个标志性项目的不再申报。
三、征集程序
1、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征集,组织项目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2023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表(见附件)。
2、各市州工信局负责对本地区申报的2023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于2023年2月27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汇总推荐至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3、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对初步入围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项目评审和答辩等情况,确定全省“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2023年)名单。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市州工信局高度重视本次项目征集,严格对照项目征集条件进行初审,不限定各市州推荐名额,择优推荐。
2、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向省工信厅报送“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基础通信运营商项目由省公司统一归口申报)。
3、鼓励省级数字产业园区和有关协会、机构面向所服务的企业积极宣传发动,并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推荐项目。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