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沙市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沙市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带领我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唱响时代主旋律,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根据《长沙市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文联联〔2021〕1号),现就2023年度长沙市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以机构为申报主体的,应为长沙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单位和机构,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和资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以自然人为申报主体的,应具有长沙市户籍或在长沙市工作、生活、学习两年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文化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无法律纠纷,无知识产权(版权)争议。
3、申报项目是正在进行、接近完成的文艺创作项目,项目申报时完成进度应在50%以上,能够在2023年11月10日之前结项。
4、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长沙市文艺名家工作室的领衔人不参加申报。
6、2019年以来,累计2次以上(含2次)获得扶持的机构和个人,本年度不再申报。
7、近三年内有受扶持项目未按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本年度不参与申报。
8、长沙市文联机关及二级机构在职在编人员不参与申报。
二、扶持范围
项目扶持面向文学(网络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民间文艺、创新创意(包括微电影、短视频等新文艺业态)等领域,根据成果呈现方式,分为文学类、演播类(含戏剧、曲艺、音乐、舞蹈、创新创意等)、展览类(含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民间文艺等)三大类。
重点扶持聚焦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重大主题,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型发展,突出红色题材、现实题材、本土题材的原创作品。
根据艺术门类的不同,以及项目投入规模、原创性、影响力等因素拟定扶持额度,扶持额度为2万-10万元。
项目扶持资金仅用于项目策划执行,不得用于发放奖金,用于发放作品创作补助的比例不超过30%。设置有评选环节的项目,须制定评选办法,并对评选结果、评委名单进行公示。
三、项目类型
(一)重大主题项目
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高四新”战略、“强省会”战略、“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国际文化创意中心”等主题,围绕长沙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重要成果,展现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开展的革命历史题材、现实题材,科技创新等题材的原创项目。
项目主创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有一定的创作成果,在省内外专业领域具有影响力。项目展现内容必须是与主题一致的原创作品,项目申报资料与实际执行内容一致。
聚焦重大主题项目原则上以机构为主体申报。评选数量不超过25个,每个项目补助2万-10万元。
(二)中青年艺术家项目
中青年艺术家创作项目主要面向55岁以下、活跃在创作一线、具有较高艺术创作水平的中青年文艺工作者,所正在进行且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个人重要创作项目。申报方式为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由省市相关文艺家协会或区县(市)委宣传部、文联进行推荐,每个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申报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为相应艺术门类国家级协会会员;
2、为省级以上“四个一批”人才、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等;
3、为湖南省“三百工程”文艺人才、长沙市文化领军人物等;
4、获得过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主办的重大文艺奖项或省级权威文艺奖项,入围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主办的重大文艺创作工程、赛事、展览等。
中青年艺术家项目以个人为主体申报。重点扶持围绕重大主题开展的项目和具有冲击全国全省性文艺奖项潜力的项目。评选数量不超过10个,扶持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
(三)名老艺术家项目
名老艺术家项目旨在发挥德艺双馨名老艺术家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艺术事业的传承弘扬。主要面向65岁以上,为相应艺术门类国家级会员或具有相应高级职称,具有突出贡献,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3年内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类似支持的名老艺术家。项目注重对个人艺术人生的总结回顾,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名老艺术家项目原则上以机构为主体申报。评选数量不超过5个,扶持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
四、相关程序
按照“公开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文联研究、宣传部审批、结果公示、协议签订、项目验收、集中支付”的程序组织实施。
1、公开申报。发布文艺创作项目扶持的申报通知。
2、资格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及相关情况,在申报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核,再组织资格审核通过项目主体对项目简介、进度、完成时限等进行现场答辩。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申报项目主体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回避)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文联研究。市文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议定拟扶持项目和资金额度。
5、部门审核。将拟扶持项目和资金额度报市委宣传部审核。
6、结果公示。将拟扶持项目向社会公示5天。
7、协议签订。在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批并下发正式文件。受扶持项目主体与市文联签订扶持协议。
8、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进行自评并申请验收。市文联根据项目进度分批验收。
9、集中支付。市文联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提出资金拨付计划,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资金。
五、申报材料
1、按要求填报相应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须提供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非本市户口提供居住两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购、租房或社保记录);以单位或机构名义申报的,须提供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改编作品需提交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合作作品需提交合作者的授权书。
3、申报项目介绍材料,各类别分别如下:
(1)文学项目:提供与国内正规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复印件、作品简介、写作大纲和5000字以上的作品节选文本等。
(2)演播项目:提供准确表述该项目创作意图、主题思想、艺术特点、主创(含主演)人员、项目进度等内容的节目综述(不少于2000字),戏剧、曲艺、舞蹈作品脚本,音乐作品词曲谱等。
(3)展览项目:须提供包含有该项目主题、意义、规模、艺术形式、策展人、作品来源、展出场地、经费预算及来源、预期效果、工作基础、进度计划等内容的详细策划方案。
4、主要创作者艺术简介及相关印证材料。
5、其他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所有材料一经受理,概不退还。
六、验收条件
1、文学项目:规定时间内在国内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
2、演播项目:规定时间内在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播出,或在市级以上晚会演出,或在网络公共媒体平台播出并取得良好效果(提供网络点击量等数据)。
3、展览项目:规定时间内按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展览(含线上展览)活动并印制作品集,或作品入选省级以上专业展览(省级以上专业协会作为主办单位,含线上展览)。
所有受扶持项目均需提供产生的社会影响情况,如媒体报道情况、网络点击量等。
七、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者从长沙文艺网(http://swl.changsha.gov.cn/)下载申请表格,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9:00-17:00)携带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到市文联组织联络处集中报送,不得邮寄,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报送方式如下:
1、重大主题项目
联系人:胡仲衍 88666976
报送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人大北栋7楼705室
2、中青年艺术家项目、名老艺术家项目
联系人:李奎安 88666975
报送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人大北栋7楼709室
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1月18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长沙市2023年度文艺创作扶持资金(重大主题项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