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认定】益阳市2023-2025年度创业培训机构认定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益阳市2023-2025年度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培训机构: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7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市2023-2025年度全市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培训课程类型
本次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可开展的创业培训课程主要包括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乡村领雁创业培训以及省创业培训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创业培训课程。
二、创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开展创业培训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培训机构、就业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各类职业院校、高校等实体,可申请开展创业培训;
(二)申请开展创业培训的每个课程类型,至少有3名以上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应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且其上年度以来至少担任过1期学员班或师资班正式讲课老师,并提供其与机构签订的全职或兼职聘用协议;该课程类型未达到上述师资要求的,不得申请课程类型培训。
(三)有2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的组织工作;
(四)具有3名及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请的创业创新导师团成员);其中开展乡村领雁创业培训的机构,还需额外有2名及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涉农企业家、农业专家学者、现代农业资深从业者等);
(五)开展SIYB创业培训的机构,应当有每间不小于50㎡的创业培训理论教学教室2间,开展乡村领雁创业培训的机构应当有不小于100㎡的创业培训理论教学教室1间,并配备电脑、投影仪、可移动课桌椅、黑白板等教学设备。申请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的机构除需每间不小于50㎡的创业培训理论教学教室2间外,还需有一间不小于100㎡的创业培训实操教学教室,并配备30台及以上电脑,配有光纤宽带接入(不低于100兆以上宽带独享)。申请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课程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网络创业培训的资质,且至少有一间直播间, 配有电脑、摄像头、灯光、话筒等设备。申请单位还需具备教师休息室、档案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办公场地;
(六)已安装远程移动视频监控系统,能实现培训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摄像记录;
(七)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等制度健全,近年来未发生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八)能按时按质完成创业培训任务,并使用省厅确定的教学辅助平台。
三、创业培训机构的认定
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程序为:
(一)公告
市就业服务中心在本地区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3日-12月20日
公告地点: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申请
符合条件的各类单位按照公告要求向所在区县(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市就业服务中心(市本级)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创业培训机构申请认定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书。
3.申请单位聘用老师的身份证和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省平台比对证书编号)。
4.申请单位聘用的专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省平台比对社保缴费情况)。
5.申请单位聘用的创业服务专家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省平台比对省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和创业培训讲师团成员库)。
6.申请单位教学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属于租赁或借用场地的,还须提供租赁或借用协议,协议期限至少到2025年12月。
7.教学设备购置清单、网络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清单。
8.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等制度。
申请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责,不实不准的将取消资格。
(三)录入
市就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提交齐全的单位,发放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工作账号和密码,指导其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录入时间:2022年12月20日-12月31日。
(四)核查
完成信息录入后,市就业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认定条件,对照提供的资料认真进行逐一复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通知其领回申请资料,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
核查时间:2023年1月1日-1月10日
(五)评审
市就业服务中心将按照公开规范、保障质量、提升效益的原则 ,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政府采购从评审通过的申请单位中择优确定承接创业培训课程的培训机构,并将各申请单位的评审情况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六)公布
市就业服务中心将评审确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名单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发文公布,并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内提交,报省厅备案。
对认定工作后新出现的开展试点的创业培训课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可组织专家评审,从已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中,择优选择试点机构,并报省厅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区县(市)要把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作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培训效果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辖区范围内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积极发动、审慎筛选、严格把关。
(二)明确要求。我局将根据本地区创业培训指导计划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各课程培训机构数量,指导申请单位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内及时录入单位信息,重点核实培训师资、创业服务专家、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场地设备等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同时,要加强培训机构管理,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培训,严格落实“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要求,对未按要求开班的培训机构不予补贴,不核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动态管理。我局将指导创业培训机构及时更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内的机构信息,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创业培训机构检查一次,定期对各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就业创业成功率和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测,对培训讲师、培训学员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打卡到课等情况进行记录。对培训质量不高、学员满意度不高、就业创业成功率不高的培训机构,我局将予以动态调整。
(四)完成时限。2023年1月31日前全面完成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并报省厅备案。
联系人:梁慧婷 市就业服务中心创新创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737-4247946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