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知】关于申报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2021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通知要点
主题
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2021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支持方式
本年度资助总额约135万元。(一)学术交流类每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二)科技普及类、科技创新类和决策咨询类每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三)科技表彰类每项目资助科技团体一般不超过5万元,个人不超1万元。
申报主体
全省科协系统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科技决策咨询和表彰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0日
粤兴基金会〔2021〕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科协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章程》《广东省振兴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五届理事会五次会议决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围绕创新创业,扶贫攻坚,科技攻关等方面,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大相应的资金扶持力度。
二、资助范围
1.全省科协系统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科技决策咨询和表彰奖励项目。已获广东省省科协2021年度学术类、科普类及科技决策咨询类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2.项目资助的具体范围仍按照《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三条的规定:“本基金会资助的项目:(一)资助省科协直属机关及所属科技团体开展的学术交流项目;(二)资助全省科协系统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项目。包括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工作条件改善,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的项目;(三)资助我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中的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而根据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五届五次理事会议决定,从2021年开始,今年的资助协议全部使用与独立法人签署的双方协议,不再签署三方协议。
3.2020年8月份接广东省财政厅通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会的资助项目款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结算票据范围,此后不再能收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作为付款凭据。为此,不能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的单位,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三、资助额度
本年度资助总额约135万元。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按《广东省振兴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执行:“项目资助额度:
(一)学术交流类每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二)科技普及类、科技创新类和决策咨询类每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三)科技表彰类每项目资助科技团体一般不超过5万元,个人不超1万元。
一次性资助资金超过10万元的项目或投资活动,要充分论证,从严把握。根据捐赠协议约定使用的资金,不受资助额度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每单位原则上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申请书》请从省科协网站下载(http://www.gdsta.cn/→走进科协→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本年度资助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登录路径:https://www.nanyuest.cn/kjzxjj/Project_View.aspx?classId=441&id=1。请各申报单位提交电子版,经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报送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秘书处。申报系统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采用邮寄方式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一次性资助资金超过10万元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表(见附件2)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四)基层科协申报资助的项目,须由所在地级市科协出具审查意见。
(五)国际学术会议项目需同时提交政府外事部门批件。
(六)未完成上年度资助项目或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的资助项目。
五、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内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秘书处。(邮编:510040)
收件人:陈纪锋,联系电话:13650870026。
电子邮箱:jifengchen@163.com
2.各申报单位的初始账号、密码和项目申报系统技术问题等请咨询省电子学会,联系人:温宇杰、林聪,联系电话:020-87291183、87293673。
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