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2年各市区企业补贴政策汇总(五)
湖南省各市区企业补贴政策汇总(五)
十三、湖南省来湘设立总部领军企业奖励补助
>适用对象
在湖南设立总部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 强和行业领军企业
>支持措施
对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中国区总部,且注册资 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 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对 其在湘企业给予支持。
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来湘新设立企业(集 团)总部,且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 在湘企业1000万元。
对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 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区域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 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500万元。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 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功能性总部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 3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 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
〔2020〕38 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财政部门
十四、湖南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补贴
>适用对象
在湖南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的企业
>支持措施
对实际到位资金(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 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类项目, 下同)和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内资先进制造业项目, 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0万元。
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前50强龙头企业新设实 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项目,中国500强、民营 500强、国内行业前10强龙头企业新设实际到位内资金额 超过1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 支持。
对县市区或园区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 民营500强企业首次落户湖南的,每个项目分别奖励300 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 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
〔2020〕38 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财政部门
十五、湖南省新引进优质外贸实体企业奖励补助
>适用对象
新引进的年进出口实绩50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 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
>支持措施
新引进的年进出口实绩50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 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_次性奖励200万元。
对新引进年进出口实绩5亿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 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 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 〔2020〕38 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