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2年各市区企业补贴政策汇总(三)
湖南省各市区企业补贴政策汇总(三)
七、湖南省传统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试点支持政策奖励补贴
>适用对象
通过跨境电商孵化服务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试点的企业
>支持措施
对我省传统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试点实际支付给跨 境电商孵化服务企业的年服务费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2.4 万元的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推动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21〕15号)
>申请途径
根据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向电子商 务科报送申请
>申请材料
与跨境电商孵化服务企业签订的孵化服务合同以及实 际支付的年服务费证明;开设跨境电商店铺和跨境电商实 际成交记录、发货证明,以及纳入湖南进出口统计的相应 数据证明等(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
八、湖南省来湘投资企业奖励
>适用对象
在我省域内注册的企业,且属于省外(境外)投资者 个人、企业、机构来湘投资项目
>支持措施
对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中国区总部,且注册资 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 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对 其在湘企业给予支持。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来湘新 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且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 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对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 立企业(集团)总部、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区域总部, 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500 万元。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 军企业来湘新设立功能性总部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 300万元。
对实际到位资金(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 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类项目, 下同)和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内资先进制造业项目, 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0万元。
对两年内吸引5家以上企业抱团产业转移来湘,且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到位资金达到投资总额的30% 以上或投产率达到50%以上的产业园区(含市场化开发的 园中园)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租赁标准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三 年以上的投产企业,根据当年实缴租金情况给予一次性奖 补。
对新引进年进出口实绩50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 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_次性奖励200万元。
对湘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整体回迁的,最高给予 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湘商上市企业功能性总部回迁 的,最高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进一步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
〔2020〕38 号);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
(湘商发〔2022〕16号)。
>申请途径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招商引资项目申报通知
>申请材料
见每年的申报通知(可在湖南省商务厅官网査询)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
九、湖南省外贸企业申请 AEO (Authorized EconomicOperator)高级认证支持政策奖励补助
>适用对象
外贸企业
>支持措施
省商务厅与长沙海关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 服务我省2022年新增10家以上AE0高级认证企业,对通 过AEO高级认定的企业在认定过程中,委托第三方辅导机 构所产生的咨询辅导费、体系建设费给予一定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长沙海关关于联合开展AE0高级认 证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湘商贸〔2022〕5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市州、县市区商务局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企业开展AE0高级认定工作中委托第三方辅导机构 所产生的咨询辅导费、体系建设费凭证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