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发改委发布《方案》要求 重点工程项目要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本报综合 据省发改委官方网站12月14日消息,近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在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方案》明确,各地要在招标投标、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项目建设阶段建立协调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原省级贫困村、重点工程项目沿线村和安置规模500人以上或劳动力150名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必须组建劳务合作社,各地要优先支持其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提高当地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
《方案》明确,各级政府要依靠政府官网、公众号或App建立以工代赈信息平台,及时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公布以工代赈项目信息、报酬发放情况,同时开通务工者申诉渠道。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掌握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用工计划,编制务工群众组织方案,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与务工,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务工中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资金和资源,每个县市区要选择至少一家社会责任感强、劳务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高的施工企业,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联合施工单位对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同时,探索委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开展培训新路径,提升务工群众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方案》强调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施工单位按月核定务工群众的劳务报酬,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一律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报送县级以工代赈管理部门备案。劳务报酬应当按月发放,坚决杜绝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不得将租用群众工具、设备等费用计入劳务报酬。强化以工代赈实施主体信用核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实施主体,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22-12/15/content_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