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创建2023年“湖南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
关于创建2023年“湖南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市州科技局: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引领妇女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巾帼力量,省妇联、省科技厅决定开展“湖南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3年,以促进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导向,依托科技特派员,围绕拓展乡村多种功能和产业增值增效空间,贯通产供销,融合农文旅,在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带动妇女作用大的农业全产业链中,创建20个左右“湖南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创建条件
申报创建的“湖南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原则上为妇女领办或联合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业基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现代农业园区等,女性从业人员占比超过50%且连续2年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术模式先进。有一支女性技术人员占一定比重的稳定科技人才团队,原则上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等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载体,与高校院所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拥有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认定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能够推广运用与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施等,将产业发展迫切、农民生产急需的新技术、新模式在基地进行示范推广。就近就地就便开展科技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妇女不少于500人次。
(二)经营规模适度。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示范基地规划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要求,规划布局合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程度较高。原则上种植业面积在100亩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年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奶牛肉牛养殖场存出栏分别达到100头和50头以上,家禽类年出栏50000羽以上,水产类水面面积50亩以上。年经营收入不低于150万元。
(三)示范作用显著。在推动当地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围绕乡村振兴大力拓展农业功能,发展农业生态保护、休闲农业、文化传承等新业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对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原则上每年带动500名以上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实现增活力、增效益、增就业。
(四)服务功能较强。能够着眼农民生产生活需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建立股权式、合作型等多种形式更为紧密有效的联结机制,引导妇女走产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的发展道路。每年为农村妇女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服务不少于500人次。
(五)运行管理有序。建立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运营机制,管理机构、规章制度较为清晰完备,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等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基地应经营3年及以上,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
三、扶持政策
被认定的“湖南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可获得以下支持:
1.省妇联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
2.省科技厅选派科技特派员为基地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对基地承担的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3.基地负责人列入省妇联、省科技厅妇女骨干示范培训计划;
4.妇联组织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向基地倾斜,省科技厅积极支持基地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基地优先承担相关科技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创建基地提交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简介材料(电子版,1500字以内),以及现场陈述PPT(电子版,含全景、培训、开展服务项目及相关资质等情况)。市州妇联、市州科技局负责进行初审,原则上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相关示范基地的单位不得申报或改名重报。
2.市州妇联、市州科技局初审后,于2022年11月15日前择优向省妇联报送1-2个基地材料电子档及纸质盖章版,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3.省妇联、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市州妇联、市州科技局报送的基地进行差额评审,提出候选基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认定。
五、评审会相关要求
1.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请参评基地主要负责人准备好5分钟的现场陈述(配合PPT展示),3分钟回答专家提问。现场陈述要力求简洁,突出自身特色和亮点,切合基地参评要求。
3.所有参评基地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市州妇联、市州科技局干部交通住宿费自理。
4.自觉遵守现场防疫相关要求。
湖南省妇联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