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长沙市文化产业“四雁引领”白名单企业申报工作开始
关于开展长沙市文化产业四雁引领”白名单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江新区宣传工作部、各区县(市)委宣传部、马栏山视频文创园: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心的实施意见》(长发〔2022]5号),为推进文化企业“入规、升高、上市、引大、育强、成链”,实施文化企业“头雁、新雁、海雁、雁阵”行动,决定开展长沙市文化产业“四雁引领”白名单企业申报工作。入选企业将根据相关政策作为重点培育支持对象。现就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7:00,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 http:1/175.6.47.153/SF_web/)进行网上申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初审单位。逾期网站将关闭,申报方式、条件、流程及相关要求等具体详见《申报指南》。
2、请湘江新区宣传工作部、各区县(市)委宣传部、马栏山视频文创园按时间节点,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积极申报,并严格按要求进行初审。于2022年11月2日前将推荐函(红头文件)、《2022年度长沙市文化产业“四雁引领”白名单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扫描版一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产处(市委712办公室)。
2022年度长沙市文化产业“四雁引领”白名单企业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开展头雁行动。以擦亮“文化湘军”广电湘军“出版湘军”名片为抓手,打造新媒体、新制造、新消费、新品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提质现有上市文化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拟上市文化企业,着眼长远培育打造世界级航母型文化企业集团,建设国际一流文创产业总部基地。
(二)开展新雁行动。发力“文创+科创"数字+内容”,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集聚成长,着力推动一批具有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未来空间大的文化企业,培育一批细分领域单项冠军。
(三)开展海雁行动。鼓励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文化软件,文化装备和湘绣、湘瓷、烟花、动漫、出版、影视及衍生品等具有湖湘文化标识的文创企业、文化产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培育一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四)开展雁阵行动。提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休闲、文博会展、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链,壮大高新视频、创意设计、动漫电竞、网络信息、创意烟花等新兴文创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打造一批重点产业链集聚平台,形成一批雁阵企业群。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企业,从事行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规定;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申报单位成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前;
(4)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
(二)专项条件
1、“头雁”企业(不超过30个)
(1)申报基本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A股上市文化企业;
②引进的世界5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上市文化企业湖南总部;
③当年度入选长沙上市后备企业名录的文化企业;
④上年度营收1亿元以上的文化服务业/文化批零业企业,营收5亿元以上的文化制造业企业。
(2)入选竞争条件
①社会效益,包括近三年获得国家部委颁发的奖项、宣传文化主业影响力、社会贡献度等情况;
②经济效益,包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量及增幅(新引进企业当年投资情况),企业财贝E坦有去利、版权(软件著作权)情况,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在内容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成果情况。
2、“新雁”企业(不超过50个)
(1)申报基本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当年度入选长沙上市后备企业名录的文化企业;
②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以上的文化服务业/文化批零业企业;
③上年度营收2亿元以上的文化制造业企业。
(2)入选竞争条件
①社会效益,包括近三年获得国家部委颁发的奖项、宣传文化主业影响力、社会贡献度等情况;
②经济效益,包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量及增幅(新引进企业当年投资情况),企业财税贡献情况,企业上市进程等情况;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成果情况。
3、“海雁”企业(不超过10个)
(1)申报基本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单的文化企业;
②近两年入选“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名单的文创企业;
③上年度文化产品出口1000万元以上或文化服务出口500万元以上的文化企业(文化服务企业需登录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填报出口数据)。
(2)入选竞争条件:
①社会效益,包括中华文化、湖湘文化传播贡献情况;
②经济效益,包括企业上年度出口总量及增幅;
③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的文化企业。
4、雁阵基地(不超过10个)
(1)申报基本条件
①管理运营机构机制健全;
②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③产业链集群企业50家以上的文化园区,或产业链集群企业30家以上且集群企业上年度营收10亿元以上。
(2)入选竞争条件
①社会效益,包括近三年获得国家部委颁发的奖项、宣传文化主业影响力、社会贡献度等情况;
②经济效益,包括产业链集群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量及增幅、财税贡献情况;
③鼓励创新,包括产业链集群企业中规模以上文化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数量,在内容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成果情况。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 http://175.6.47.153/SF_web/)进行注册、填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上传格式控制在 wordPDF各种图片,后缀包括pdf、 ppt(x ) 、doc (x) . bmp、jpg、jpeg、png】。同时,应向各初审推荐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工作流程
1.企业申报。原则上对照上述条件按属地原则,向湘江新区宣传工作部、区县(市)委宣传部、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申报;市属文化企业可直接向市委宣传部申报。
2.区县初审。湘江新区宣传工作部、各区县(市)委宣传部、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初审通过后报市委宣传部。
3.第三方复审。市委宣传部委托第三方进行财务和数据审核评估;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
4.部门联审。市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申报企业/基地进行联合评估。
5.部务会审议。联合评估认定情况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审议。
6.社会公示。审议通过的“白名单”企业/基地及重点项目名单在长沙发布、市属媒体和财政专项资金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申报资料
(一)所有申报单位需提交资料
1.长沙市文化产业“四雁引领”白名单企业申报表;2.法人代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4.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1年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企业信用信息证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
印,要求2020-2021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20-2021年税务征信评级证明(要求两年税务征信评级在C档(含)以上)。
(二)申报单位选择提交资料
1.申报单位满足各申报类别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2.申报单位满足各申报类别入选竞争条件的佐证材料;3.申报“雁阵基地”的运营单位需提供《长沙市文化产业“四雁引领”雁阵基地产业链集群企业情况统计表》。
五、相关要求
(一)初审单位要对照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条件及要求,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查,对推荐上报企业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强申报单位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审查。
(二)对于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集团总公司的名义统一申报。
(三)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禁止委托中介代办和虚假申报,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须与平台上传的电子文档完全一致。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追回专项财政资金。
六、其他事项
网上注册登录申报及通知等相关文本下载地址为:( http://175.6.47.153/SF_web/),系统使用咨询:长沙市财政局信息中心,0731-88665482;项目申报咨询:市委宣传部文产处,0731-88667341;监督电话: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1-88667502;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31-88667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