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2022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各区县(市)科技局,在长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科研人员开展自然科学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基础应用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鼓励原始创新,加快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增强我市知识、人才储备,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文件和申报指南(附后)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开展申报工作。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3日
2022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长沙市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编制)、医疗机构的科研人员。
二、支持范围:
市自然科学基金(简称“市自科基金”)资助我市自然科学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基础应用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优先资助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技术研究,优先资助优秀青年人才和原始创新项目。
1、主要支持方向:
(1)结合未来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潜力大,能提升我市科技水平、增强核心知识储备,支撑未来创新发展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在前沿技术、交叉科学领域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
(2)聚焦我市产业发展基础,重点支持我市主要产业特别是新兴及优势产业链核心基础理论、关键基础技术研究,注重源头自主创新,以促进产业领域提升整体能力、突破关键技术。
(3)支持开展医疗卫生科学理论研究,支持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提高医疗卫生水平的科学研究。
2、支持的学科范围见附件3“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
三、支持项目数量和资助金额标准
2022年市自科基金项目支持400个左右。2022年度市自科基金项目采取前资助的方式,资助金额为10万元/项或者5万元/项;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入选者承担的自科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30万元/项,申报程序按《2022年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育计划申报通知》执行。市自科基金项目支持经费实行包干制,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四、申报条件
我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编制)、医疗机构的科研人员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市自科基金项目,每个申请人当年限申请一项本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2)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3)没有承担的国家、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没有本基金及其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的情况;
(4)没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其他限制项目申报的情况。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
1、申报人在长沙科技网(http://kjj.changsha.gov.cn/)的“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和《财政备案表》,具体填报要求参见附件2申报书模板和填写说明,同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项目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已签字的扫描件)等。
2、2022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统一从2023年1月1日起,项目的执行期原则上为两年以内,最高不超过三年。
3、2022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资金将在2023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推荐
1、推荐单位须按照《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对项目申报人资格和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认真履行推荐职责,把好推荐关。
2、推荐单位对合格项目进行网上推荐,并从系统中导出推荐项目汇总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行文一式二份邮寄至长沙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不在推荐函中的项目不予受理。
3、推荐单位: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部属、省属及市属)、三级医院的,由其科技管理部门审查,由院校、科研院所、医院行文推荐。二级及以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行文推荐。其他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行文推荐。
依托单位属区县(市)的,由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审查行文推荐。
依托单位注册在国家、省级园区的,由各园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园区管委会行文推荐,其中省级园区推荐的项目需经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六、申报材料
市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未立项前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立项后从网上下载打印申报材料2份,个人和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并附“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再由推荐单位盖章后交至市科技局主管处室。
七、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17:00止,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