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0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常德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湖南日报9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卓萌 通讯员 夏季 孟成)《常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近日印发。常德市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对10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程序免予行政处罚。
今年,常德市把生态环境执法监督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推动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良性互动。2月,安乡一农牧公司转运养殖污水时软管脱节,污水泄漏至周边坑塘和农用沟渠。该公司立即回收处理污染水体,未对环境造成危害。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经集体审议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其批评教育。今年以来,该市不予处罚案件16起,减轻处罚案件5起。
常德出台一系列制度规范,对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全过程管理。重点建立执法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免罚清单,推行包容性执法,轻微违法和首次违法行为以整改为主。79家企业于年初纳入正面清单,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
“柔性执法不等于放松监管。”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赵晋弘介绍,包容与严管相结合,才能相对降低守法企业经营成本,维护公平竞争。今年初,常德市破获一起跨省倾倒工业危废污染环境特大案,抓捕犯罪嫌疑人8人,涉案公司赔偿1254万多元。
常德还通过提高环评效能、严格中介监管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工作中,该市环评审批时限缩短到1个工作日,在全省用时最少。“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中,该市生态环境局联企队伍现场帮扶,确保企业用最少投资、最短时间稳定达标排放。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https://hnrb.voc.com.cn/hnrb_epaper/html/2022-09/14/c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