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2022年娄底市跨境电商专项资金申报
项目名称:2022年跨境电商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前
资金支持方向:
1.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给予相应企业不超过3万元/家的奖励;
2.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孵化: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4.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5.支持引进跨境电商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6.鼓励跨境电商企业成为示范样本:按每个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支持组织参加跨交会;8.符合我市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其他支持方向
各县市区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娄底经开区经济合作局、财政金融局:
为做好2022年跨境电商专项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跨境电商发展,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跨境电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22〕1号)精神,结合娄底实际,现就2022年跨境电商专项资金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1.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对传统电子商务企业、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实现跨境电商出口业绩突破,给予相应企业不超过3万元/家的奖励(优先支持物流业绩体现在娄底的企业)。
2.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已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成长性好、年跨境电商网上交易额超过4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孵化。对为我市提供跨境电商人才的机构,近两年孵化人才超过300人次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4.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对树立跨境电商典型产业带,营造跨境电商生态圈,集聚跨境电商业态企业超过8家及以上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5.支持引进跨境电商企业。对当年落户我市的市外跨境电商孵化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在场地租金、网络营销推广等给予不超过5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
6.鼓励跨境电商企业成为示范样本。对2022年湖南省跨境电商示范样本企业按每个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支持组织参加跨交会。对2022年湖南(长沙)跨境电商交易会的布展、参展产生的费用给予支持。
8.符合我市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其他支持方向。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2.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已开展相关业务,且有完整的书面证明材料;
3.体现跨境电商出口数据的资金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
4.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文件;
2.2022年度娄底市跨境电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3.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涉及到支持方向中列出的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费用明细等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及相关佐证资料,相关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1年全年和2022年前三季度,当年新引进企业数据截止至2022年9月底。
四、资金申报及程序
1.各企业应将申报材料上报各辖区商务(招商)、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各辖区商务(招商)、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审核、汇总、推荐,并于9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含项目申报明细表)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分别报市商务局电商科、市财政局外经科。
2.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确定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审核结果按相关规定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相关企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并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同一企业申报本专项资金仅限一个方向,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五、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1.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要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建立权责对等的责任制度。
2.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要妥善保管好项目审定、资金拨付、后续监管等各环节的相关资料,并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情况、支持项目明细、资金使用效果、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