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认证】湖南省关于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为全面推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经验,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小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及《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ISO9001质量管理优良方法推广应用,全面推广试点成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更多小微企业提升自身质量管理水平,助力本省小微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实施精准帮扶,指导小微企业建立符合行业发展和满足自身需求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促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坚持主体原则,发挥小微企业质量提升主体作用,推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改进提升等。坚持培育原则,引导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鼓励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做强做大。通过提升小微企业管理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加强小微企业品牌建设,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引领带动全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全省提升行动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确认认证服务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认证牵头机构),组织省级层面的宣传培训服务,推广工作经验和整体效果评估检查等工作。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遴选50家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各市州负责辖区内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摸清辖区内小微企业基本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知识,推荐上报符合相关要求的小微企业开展提升行动。各市州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下辖县市区的积极性,争取各级政策和财政支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启动本地提升行动,继续为提升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提升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小微企业遴选条件
为进一步推广我省2021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试点经验成果,2022年鼓励各市州支持本地优势产业链企业参与提升行动,行业不限。小微企业的遴选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具备相关法定资质、资格,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处于正常生产运营状态,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条件;企业高层提升意愿强烈,愿意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投入必要资源(如人力、时间、制度安排、必要的设备设施等),并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与优秀案例编写、经验交流等工作。各市州推荐时,可从当地优势产业中遴选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为培育孵化本地品牌打下基础。
五、实施步骤
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一)推广培训阶段(2022年4月至6月)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组织指导辖区内小微企业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xw.ccs-c.com/)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址:www.zrpx.org.cn)开展线上培训,引导小微企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小微企业应用ISO9001提升质量管理的实施指南》建立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组织认证机构根据各地行业分布及小微企业不同岗位人员特点,分层次、分阶段开展个性化质量管理基础知识、质量管理工具、行业典型质量问题及解决方案、小微企业质量管理共性问题等方面的培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相关认证机构派出专家赴各市州开展针对性集中培训。各市州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小微企业负责人、管理层参与质量管理体系知识普及,提高经营者、管理者、决策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要开展各市州小微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研,摸排一批有强烈自我提升意识的小微企业。各市州要选择有意愿、有需求、想改进、想提升的小微企业开展相关工作,遴选3~5家比较优秀的小微企业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二)指导帮扶阶段(2022年7月至9月)
由认证机构深入小微企业现场,认真评估其质量管理的“难点”“痛点”问题,针对不同行业小微企业特点,围绕企业实际需求,为小微企业量身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案,提供适合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的精准帮扶服务,推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提质增效,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三)认证实施阶段(2022年10月至11月)
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对条件成熟的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审核认证,对符合认证要求的,及时颁发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进行跟踪监督。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2年12月)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估检查。认证机构组织指导试点成效显著的小微企业编写优良实践案例,经评选后将优秀案例推荐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中工作成效、出现的问题等进行总结,对后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激励政策
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不需缴纳费用。集中培训、现场帮扶、首次审核认证等所需工作经费由省市场监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机构承担。
在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中通过认证的企业优先支持纳入各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提升行动,构建协作联动工作机制,适时组织调研指导和督导检查,并将提升行动纳入对各市州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指标。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提升行动任务要求加强对本区域内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系沟通。要站在助力全省和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加强统筹谋划,创新工作举措,主动配合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争取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分行业、分区域为小微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统筹发挥各方优惠政策的利好作用,尤其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针对小微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加强认证结果采信。
(三)强化信息沟通。各市州要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对提升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好的做法及工作成效等情况要及时上报。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分阶段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效果分阶段抽查指导,项目完成后进行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