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帮扶】湖南“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免息借款)项目申报
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共青团中央启动了“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发动全团力量帮助大学生就业,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大局贡献力量。
为进一步将“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落细落实,按照团中央统一安排,共青团湖南省委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帮助大学生提高社会化能力,顺利实现就业。现将湖南“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免息借款)实施方案发布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资助其返乡下乡开展初创型小微项目不少于50个,每个项目提供资金2万元,团省委每年提供资金总额不少于100万元,并为项目提供具体支持和综合培育。通过支持促进大学生返乡下乡成功创业从而实现并带动就业。
二、工作对象
主要扶持对象是返乡下乡创业且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
1. 本计划指的返乡下乡创业包含在乡村(包括乡镇和村庄)进行的涉农及非涉农创业和在“县城”(原则上不包括市辖区)进行的涉农创业。
2. 原则上重点支持刚毕业不久(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包括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支持的大学生需为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合伙人等)。
3. 资助支持的项目是初创型小微项目,标准可参照把握2011年6月工信部等4部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支持的项目需为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主体。
三、资金支持
1.支持方式
按照项目实际,采取免息借款方式进行支持。
——面向具备一定操作性和发展前景,有较强资金需求的大学毕业生返乡下乡初创型小微项目(优先支持受疫情或灾害影响较大的项目),每年支持不少于50个,每个项目提供免息借款资金2万元,借款周期1至3年。
2.资金安排
——共青团湖南省委为本省50个项目提供免息借款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共青团湖南省委、团市州委积极面向社会筹措资金,各级青联组织可结合实际开展募资捐款,汇聚多方资源为大学生乡村创业项目提供具体支持。
四、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免息借款支持项目的大学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 申报者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家国情怀和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道德品质;
2. 申报支持的项目必须为大学生返乡下乡创业项目,项目规模为初创型小微项目;
3. 申报支持的大学生需为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合伙人等);
4. 申报支持的大学生需为第一学历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2020年4月后毕业),包括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
5. 申报支持的项目为在乡村(包括乡镇和村庄)进行的涉农及非涉农创业和在“县城”(原则上不包括市辖区)进行的涉农创业,即乡村创业项目或县城涉农创业项目;
6. 申报支持的大学生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项目申报
(一)项目来源
1.“创青春”大赛获奖项目。第九届“创青春”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满足申报条件者,直接入选免息借款支持项目库,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支持类型;
2.各市州申报。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推报满足条件的返乡大学生创业项目;
3.高校推报。省内高校充分了解大学生毕业流向,推报2022届毕业生中已开始创业且满足要求的毕业生创业项目。
(二)项目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免息借款申请表-“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
2.申请人毕业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项目营业执照扫描件(格式为PDF);
4.申报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5.非项目法定代表的大学生需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说明(需盖章、签字、按手印)或占股比例证明。
六、项目遴选
湖南“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免息借款支持项目)的项目终审将于2022年9月开展。
项目终审由相关银行负责,主要查询申报人的征信情况和财务流水情况。查询征信是否存在问题或项目流水是否属于小微型项目。
七、综合服务
对入选项目提供组织支持、智力支持、金融支持等综合服务。
1. 纳入青创组织。
吸纳项目负责人加入县域团属青年创业组织,通过组织化凝聚、系统性服务,助力创业青年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2. 结对创业导师。
为每人配备一名地市级以上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结对辅导、项目问诊、长期跟踪等服务。
3. 跟进金融服务。
根据项目不同成长阶段资金需求,联合金融机构跟进提供小额贷(借)款、大额担保贷款、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4. 提供培训课程。
定制专项课程,线上搭建直播课程体系,线下举办创业大讲堂,提供高品质培训服务。
5. 开展交流活动。
依托共青团新媒体矩阵为创业项目提供展示平台,组织参与“双创周”、“创青春”、“交流营”等青年创业服务重点活动。
八、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核实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人要客观准确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性、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三)团省委青创办收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请各市州团委、高校将审核后的企业/项目材料,报至邮箱hxqch2017@126.com。